尊敬的 Glenn Youngkin
弗吉尼亚联邦州州长
帕特里克·亨利大厦
1111 E. Broad Street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19
尊敬的 Richard Saslaw
参议院商务和劳工委员会主席
弗吉尼亚州参议院
P.O.邮政信箱396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18
尊敬的 Kathy Byron
众议院商业和能源委员会主席
波卡洪塔斯大厦
900东大街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19
尊敬的 Adam Ebbin
失业补偿委员会主席
弗吉尼亚州参议院
P.O.邮政信箱396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18
尊敬的行长、各位主席、主席女士:
根据弗吉尼亚联邦的2023 - 2024预算,弗吉尼亚就业委员会需要提供一份关于以下方面结果的报告:(i) 对美国劳工部 (DOL) 指南和关于重新设计的求职要求的示范立法的审查;(ii) 对采用 DOL 指南对错误付款和 VEC 工作的其他方面(例如,再就业)的潜在影响的评估;以及 (iii) 根据需要对该州的求职政策提出修改建议,包括对州长、众议院商业和能源委员会、参议院商业和劳工委员会以及失业补偿委员会的任何拟议立法变更。这封信函旨在满足该要求,并将根据当前预算语言的要求进行发布和更新。
审查和评估美国劳工部模范工作搜索立法
美国劳工部 (DOL) 就该部门培训和就业通知编号17 - 19 (2 月10 、 2020中概述的求职立法提出了三项建议。
1 。第一项建议是要求索赔人积极寻找工作。
劳工部提出的修改州法规的拟议文本如下:
作为任何一周获得失业补偿的资格条件,索赔人必须能够工作、可以工作并且积极寻找工作,除非根据[参考州和联邦法律了解求职豁免]获得豁免。
弗吉尼亚州法典第60.2-612(7)a条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工作能力、有时间并且积极寻找工作,并规定:
他有工作能力,可以工作,并且正在积极寻找但无法获得合适的工作。每位完全失业的申领者应向委员会报告其为寻找工作而每周联系的雇主姓名。雇主可能需要通过专门设计的程序来验证该信息。
VEC 认为该州法规符合联邦建议,无需修改或补充。
2 。第二个建议是明确定义积极寻找工作的含义。
劳工部提出的法定措辞如下: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才能积极寻找工作:
- 收到 [部门] 推荐的适合某项工作或某项工作(州法律另有定义)的索赔人必须在收到推荐后一周内申请该等工作,并接受合适的工作(如果有)。
- 申请人在申请福利的一周内至少完成了州[法规和/或政策]规定的可接受的工作搜索活动的数量。可接受的工作搜索活动包括:
- 制定再就业计划
- 创建简历
- 将简历上传到在线求职网站
- 在州劳动交流系统登记工作,安置公司、临时工作机构或设有就业安置办公室的教育机构
- 使用在线职业工具
- 登录所在州的劳动力交换机构或其他在线工作匹配系统寻找工作
- 使用[美国就业中心]的再就业服务或完成类似的在线或自助服务活动(例如获取和使用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信息、参与再就业服务和资格评估(RESEA)活动、参与职业匹配的技能评估、教学研讨会或其他专门活动)
- 按照州劳工部或 UI 工作人员的指示,为有(或合理预期有)职位空缺的雇主填写工作申请,或跟进工作推荐或工作发展尝试
- 申请和/或参加[美国就业中心]合作项目提供的就业和培训服务
- 在专业社交网站上创建个人用户资料
- 参加与工作相关的社交活动(例如求职俱乐部、招聘会、行业协会活动、社交团体等)
- 与有职位空缺或预计会有职位空缺的雇主联系或亲自拜访
- 参加公务员考试
- 参加雇主面试(虚拟或面对面);或
- 国家规定的其他求职活动,以及
- 申请人已保存了求职活动日志,并按照州[法规和/或政策]规定的方法每周向州 UI 机构提交求职活动日志。
弗吉尼亚州法典规定,申请人需要在就业服务机构注册并获得工作推荐,并概述了申请人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多次工作联系。相关的弗吉尼亚州法典第60 . 2 - 612条如下:
7 . a.他有工作能力,可以工作,并且正在积极寻找但无法获得合适的工作。每位完全失业的求职者都应向委员会报告其每周为寻找工作而联系的雇主姓名。雇主可能需要通过专门设计的程序来验证该信息。委员会可以确定,申请人在弗吉尼亚州就业服务中心的登记可以构成有效的雇主联系,并满足本小节在就业机会有限的劳动力市场地区的工作搜索要求。如果个人通过与一家招聘大厅联系来获得其职业工作,而该招聘大厅又代表申请人与多家雇主联系,那么委员会可以认定该个人符合积极寻找工作并且无法仅通过与该招聘大厅联系来获得合适工作的要求。在委员会确定的高失业率地区,委员会有权调整有关积极寻找但无法获得合适工作的要求。
VEC 认为,《弗吉尼亚州法典》(Virginia Code)足以涵盖联邦建议的意图,但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以包括改变工作联系的数量或哪些求职活动可以替代工作联系。可以修改 VEC 法规和一般规则16 VAC 5 - 10 - 10中的相关定义,以定义求职和工作活动。然而,现行法律和惯例要求每个索赔人每周进行两次工作联系。VEC 认为,如果可以用 DOL 立法规定的求职活动来取代工作联系,那么它应该听取失业补偿委员会的建议。
3 。第三项建议是,索赔人必须收到积极寻找工作的要求通知。
弗吉尼亚州法典规定,索赔人必须在60.2-615(5.)进行工作登记。所有索赔人都会收到书面通知,要求他们必须注册就业服务并积极寻找工作,以保持其索赔有效。所有索赔人收到的福利权利和责任文件中也概述了这一要求。
由于这一要求已经得到满足,因此 VEC 对修改《弗吉尼亚州法典》没有任何建议。
诚挚的,
Carrie Roth

